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357

本科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16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公司2018年度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公司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分配公司2018年度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名额:一、二等奖学金各1名、三等奖学金2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依据《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请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员工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四、港澳及华侨员工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五、员工处根据各学院推荐的人选,结合入学考试成绩或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2017~2018学年度综合测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额确定初审合格员工名单报学校进行综合评审,学校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员工名单报省教育厅。

    六、推荐时间及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下午6点前,将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2018级的员工提供入学考试成绩)、《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87026226@qq.com)。

人:罗卿心

联系电话:13580484803 

 

附件:/backend/Public/uploads/file/201811/21/20181121022407_29038.zip

1.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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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