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我省学联员工会组织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员工会工作,广东省员工联合会拟表彰一批优秀员工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老员工组织和青年学子努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团组织、员工组织,各年级、班级的员工骨干。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广东省优秀员工骨干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员工本分。学业优良,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其中,本专科员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员工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高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普通中学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县级以上表彰;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以上表彰。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省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6.截至2021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员工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申报名额
1.广东学联根据学校分布数量、员工统计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评优名额分配表(详细见附件1)。“优秀员工骨干”评选中,中职技工学校评优名额比例不低于中学总名额的25%。
2.近三年内获得同一类型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评。
附件: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员工骨干”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