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
为促进公司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员工顺利完成学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2019年4月,广州市穗升有害生物防治中心在公司设立“穗升助学金”。现将2021年“穗升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 资助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 名额分配:共资助10人,公司资助1人。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四、评选程序
(一)员工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于12月21日前在电脑端(勿用手机)登陆“员工工作系统”(https://xgxt.scau.edu.cn/#/index),账号为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港澳台员工默认是123456)。
点击“事务大厅”→“穗升助学金” →“办理”
进入页面后按照表单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1.参加社会服务情况、相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可通过“附件”上传;
2.“银行卡信息”请各申请人填写本人的农行卡号以便后续助学金发放。
填写完成后点击“办理”,选择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审核。员工可通过“事务审批”中“我的申请”查看已提交的内容。
(二)学院初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员工进行评审。
1.年级辅导员于12月22日前登录“员工工作系统”→“我的待办”→“穗生助学金”→“审核”。核实员工相关情况后,点击“办理”并填写办理意见,提交学院副书记审核。
2. 副书记登录“员工工作系统”→“预审核”→“穗升助学金”→审核通过及不通过名单后,点击“提交结果”。
3.将拟推荐员工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12月24日前提交最终结果,副书记账号登录“员工工作系统”将最终拟资助员工名单提交学校。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员工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员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四)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员工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376081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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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