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员工) 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313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479


各党支部:

 近年来,公司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学校、学院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公司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员工)。为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表彰申报工作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从全院员工正式党员中评选10%(四舍五入)。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公司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各员工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各支部1人),公司党委信息中心干部(4人)中进行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 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自觉弘扬正气。

3. 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 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 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 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党支部根据支部实际情况确定推荐正式党员的10%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员工党支部可推荐1

优秀党务工作者;公司党委信息中心可推荐4名干部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公司党委对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进行审议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院网上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公司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3),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党支部填写《2021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请各党支部于202176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到公司党委(纸质版不用)。

 邮箱:spqinglianshe@163.com

 联系人:公司党委信息中心:陈昊烨,联系电话:13680449796

 附件下载:

1.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x

2. 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x

3. 附件3:2021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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